本报讯(记者苏振华)记者11月15日从珠海市税务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更新发布“不见面”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将跨省经营企业“非接触式”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拓展至233项。
对于珠海涉及跨省经营业务的企业而言,此举预计将带来更多便利。更新后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包括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转开税收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无住所居民个人转非居民个人自行纳税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以及派员出境个人所得税事项报告等。在去年国家税务总局推出214个事项的基础上,此次再新增19个事项,将“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至此,除法律规定要求需线下实物交付的事项外,跨省经营企业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主要办税缴费事项已全部纳入“非接触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