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增添新国标,为用户提供更多安全保障;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有了指导性规范,让自驾出行更加高效便捷;完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守好居民“养老钱”……一批重要新规11月开始施行。一起看看,哪条你最关心?
电动自行车增添新的国家标准
工信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总线通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电动自行车电子控制单元(ECU)通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于11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今年7月生效的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之后,又一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重要国家标准。
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有了指导性规范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规范》《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生产技术规范》自11月1日起实施。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通知,自11月1日起,金融监管总局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保险公司除提交规定的备案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等情况说明。
加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等四项体育行业标准,自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制定行业标准。
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制度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11月10日起施行。
办法调整部分事项准入条件,结合近年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同步调整机构设立和股东准入条件,落实业务分级管理规定,完善财务公司专项业务准入条件。同时,简化债券发行和部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程序,取消非银机构发行非资本类债券审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事项,改为事后报告制。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