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指的是晚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市政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除外。
该《通知》要求,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7条的规定核发夜间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不得核发夜间施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核发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方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市民查询监督。
此外,取得《珠海市建设工程夜间连续施工证》的施工单位,应将复印件张贴在施工现场围墙显著位置,同时知会周边辖区的居委会,并合理安排好施工工序,切实落实防噪减震措施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施工单位在未取得《珠海市建设工程夜间连续施工证》之前,一律禁止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该《通知》要求,严肃处理违规夜间施工行为,对于违规夜间施工单位,将进行警示约谈、诚信扣分直至停工整改。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工地信息化监督管理。对在建房屋市政项目按照要求配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接入房屋市政工程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确保有关部门在查处违规夜间施工行为时有据可依,实现对建设工程的源头治理。
昨日,珠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将借力整治夜间违规施工推动建筑企业建筑工地信息化建设管理步伐,配合数字城管平台,将大型工地摄像头信号接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实现信息共享,远程监控工地施工情况。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22个施工项目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珠海市住建局已将审批结果公布在其官网上,方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市民查询监督。今后凡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都将公布在其官网上,市民可点击进入官网的“建筑市场管理”栏目,进入下设的“停工工地查询”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