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除刘文君受到通报表扬外,珠海考区连续16年实现国家司法考试“四个安全”和“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得到省司法厅督考组的充分肯定和参考人员的好评。自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并实施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厅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大力推进国家司法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共组织国家司法考试16次,全市共有20481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688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有效发挥了储备和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的作用。其中,2004年国家首次允许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58名澳门居民的报名及参加考试均在珠海考区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