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布的《条例》征求意见稿,“预警信号及其防御指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均应当按照不同级别预警信号及其防御指引及时、主动进行防御、避险或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措施。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违反预警信号及其防御指引,强行要求劳动者到岗工作,不得因劳动者遵守防御指引而解除劳动合同或扣减其工资报酬等待遇。”
记者从珠海市总工会了解到,这意味着,当台风预警达到需要停工停产时,用人单位应该放带薪“台风假”,不能再强行要求员工上班,更不能因此扣减工资。
而违规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罚款、支付赔偿金的责罚。根据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若是因劳动者遵守防御指引的避险措施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因劳动者遵守防御指引而扣减其工资报酬等待遇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对该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当前,此《条例》征求意见稿仍在征集意见修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