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振华)近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函复了珠海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市属公园停车收费标准的请批函》,明确了市属公园(海滨公园、野狸岛公园、白莲洞公园、板樟山公园、香山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据复函,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管理,粤华公司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合理设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方案,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据了解,目前市属各大公园停车场已经按复函中的停车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市属各大公园已经张贴了公告并且更新了停车收费标准的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