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毅槿)乘客如果不系安全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容易碰撞车窗、车顶、座椅靠背甚至被甩出车外受伤害。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珠海公安交警部门把网约车、出租车、“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行为之一。本月,珠海交警查处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中,出租车有37宗、网约车有384宗、“两客一危一货”有6宗。
近日,在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党群服务中心路段,李某驾驶的粤C8××26号小车与翟某驾驶的粤C1××85号小车发生碰撞,由于当时两车车速都较快,粤C1××85号小车刹车不及,追尾粤C8××26号小车。粤C1××85号小车车头严重变形,车内安全气囊弹出,但幸运的是两车司机及乘客都没有受伤。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中,有一个细节成为了司乘人员的救命稻草——他们都系了安全带。
上述案例表明,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正确使用安全带十分重要。在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市民已形成在驾驶和坐副驾驶座时规范系安全带的习惯,但是不少市民坐在车辆后排时则不会自觉系安全带。有的乘车人认为后排乘客系不系安全带不要紧;有的乘车人认为系安全带太麻烦,捆在身上又不舒服;还有的乘车人心存侥幸,认为坐车时不会发生危险。
事实上,根据交通法规规定,开车时除了驾驶人必须系安全带外,车上的其他乘客也应系安全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但是,交警部门在日常执法中发现,仍有乘客将这根生命“保护带”当成摆设。
交警部门提醒,无论坐前排还是后排,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都是违法行为。驾乘车辆出行,要做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切勿心存侥幸,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