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佘映薇)8月6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通告,就市属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广大消费者意见。所涉市属公园包括海滨公园、野狸岛公园、白莲洞公园、板樟山公园、香山公园。
据了解,考虑非游园的社会车辆长时间占用公园停车资源,以及市属公园经营者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公司”)运营成本增加等情况,粤华公司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调价申请。
上述停车场目前执行2009年核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即小车第一小时2元、以后每小时1元、12小时最高10元。拟定收费标准将采取阶梯式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提升市属公园停车服务能力,缓解周边交通压力。
即日起至8月2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fgjjgk@zhuhai.gov.cn)、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在线提交或邮递信件提出意见和建议。邮递信件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政编码: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