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振华)记者从珠海市会计学会了解到,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6日开始。
按规定,我市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复核通过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相关复核事项通知要求,复核对象为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且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相关人员除应满足我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这些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具备博士学位;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据悉,本年度相关考后资格复核时间和方式为: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珠海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2023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个人主页的“报名表打印”菜单打印);考生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考生承诺书。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