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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食品加工中心本月底竣工

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可享受租金补贴
  本报讯(记者马涛)作为今年香洲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香洲区规划建设的区食品加工中心将于今年8月底竣工。届时,入驻生产加工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租金补贴。记者6日获悉,自今年7月下旬起,为规范辖区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加强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该区大力开展食品小作坊提质行动,从监督检查覆盖率、合格率、健康证明持有率、食安员配备率等方面提升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让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行动

  无证或条件不达标被取缔

  据了解,自今年7月下旬起,该区大力开展食品小作坊提质行动,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资质、进货采购等方面进行了整治。

  其中,生产加工资质方面,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如烧卤熟肉、馒头包子、糕点、河粉等)的小作坊,需持有《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在许可场所自制。无证生产或条件不达标将被取缔。在家自制产品带到店内销售将被查处。

  进货采购方面,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从有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供货商购买食品,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资质和销售凭证,农贸市场、大型餐饮单位、超市和集体食堂采购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还需索取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从无证食品小作坊采购食品销售将被查处。

  据介绍,经整治后,辖区的食品小作坊可达到生产库房齐全、卫生条件良好、设施设备完备、制度记录健全、原辅料使用规范要求;农贸市场经营者食品来源有保障,进货查验可追溯。届时,场内可设置食品加工中心产品专柜,还可入驻食品加工中心实现标准化生产,既可自产自销又可供货他人;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超市,可以在许可场所内制作、销售,也可从有资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

  食品加工中心8月底竣工

  出台补贴政策扶持入驻企业

  据了解,为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散、脏、乱、差”的难题,香洲区政府规划建设的香洲区食品加工中心,作为今年香洲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将于2020年8月底竣工。香洲区食品加工中心占地面积约12239.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479.66平方米,位于香洲区滨山西路西侧、塘东路北侧,专为传统、特色食品加工提供场地,将实现“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检验”,香洲区还出台补贴政策扶持入驻企业做大做强。

  管理方面,香洲区食品加工中心由珠海正方食品生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实施“集中加工、统一管理、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的闭环式、集约化、规范化管理,配套有统一的检测中心、追溯系统、监控系统、油烟净化系统等先进设施设备,提供专业人员统一集中检测,可出具检验报告、产品追溯二维码,具备统一的产品营销推广团队,集中打造香洲品牌。

  小贴士

  符合补贴条件的入驻企业有以下租金补贴:

  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间入驻,可享受23元每月每平方米的补贴金额;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间入驻,可享受11.5元每月每平方米的补贴金额;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入驻,可享受9.2元每月每平方米的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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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可享受租金补贴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市场检查~~~
吉大街道景山社区举办保护环境党员先行活动~~~
~~~收费次数每日不超过2次,单批次费用每公里不超过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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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食品加工中心本月底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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