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提出,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停止商务公寓项目审批,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通知规定,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据了解,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将增加深圳市公共住房供给,为深圳市多层次住房供给提供空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