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芳
对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培训
12月19日,珠海市医保局、市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通知》。26日,市医保局召开试点扩围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全市29家公立和17家民营医疗机构代表参加了培训会。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2月30日,珠海将正式推出该项惠民药品集中采购新政,集中采购和使用25种中选药品。与广东省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5.73%。
参保人使用中选药品可明显降低个人负担
25种中选药品使用后,将进一步减轻我市患者的用药经济负担。《通知》明确了25种中选药品全省须执行统一医保支付标准。具体来说,中选药品价格统一按照国家集中采购谈判价执行,属于同一通用名下的非中选药品(非通过一次性评价的药品除外),如其价格是中选药品价格两倍以内(含两倍)的,以中选药品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如价格为中选药品价格两倍以上的,当年按原价格下调30%为支付标准,第二年在第一年的支付标准基础上继续下调原价格30%为支付标准,第三年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支付标准。鼓励非中选企业尽快主动降价,向支付标准趋同;非中选药品价格低于中选药品价格的,以其实际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以阿托伐他汀钙片(20mg)为例,此次集采中标的阿托伐他汀钙片降到0.54元/片,若非中标药的采购价为7.7元/片,超出中选价格的两倍以上,那么其医保支付标准为7.7元/片×70%=5.39元/片。换言之,如参保人使用阿托伐他汀钙片的中选药品,个人负担将明显降低;如参保人使用该品种非中标药价超过5.39元/片以上部分的费用,由参保人自费,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规定报销。
确保药品供应及时保质保量
据了解,药品集中采购实施范围包括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与的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中选品种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确保药品质量。并将优化配送流程,确保药品供应及时、保质足量,特别是偏远地区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要及时配送。”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