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防范经营活动诉讼法律风险,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全市32家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召开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座谈会,督促电商企业在“双十一”“双十二”和“年货节”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严守相关规定,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执法人员还依托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核查工作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检查网站、网店是否发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三无”产品,不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诋毁竞争者商业信誉、刷单炒信等违规行为。
根据前两年“双十一”活动的特点,市市场监管局提前介入,依托登记注册和网监平台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对辖区网络平台、网站、网店进行了摸排,确定辖区内共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2家、网络经营主体7143家,网站10479家,并对网站、网店“亮照、亮证、亮标”等进行检查,确保网络经营者主体合法。期间,还重点检查网站、网店的“双十一”活动告示、通知、声明等广告是否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格式条款是否存在限制消费者权益,或以引人误解的方式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情况,“双十一”促销规则是否依法公示,是否存在刷单炒信、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