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濒危动物制品干海马入境
8日,记者从拱北海关了解到,海马所有种类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中所列濒危物种,同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拱北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携带或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相关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并主动向海关申报,未取得证明文件的禁止携带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