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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现全覆盖

已惠及7.15万名老人
  本报记者 马涛

  中国人如何养老,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探讨的热门话题。

  为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号召,有效解决老年人补偿途径受限制问题,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香洲区于2014年5月正式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

  香洲区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以老年人健康保障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印发《关于做好香洲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在全区统一部署,持续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快速铺开。据悉,“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自2014年启动以来,目前已实现全覆盖,共惠及香洲7.15万名老人。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筑牢养老保障安全网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香洲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7.81万。老年人是疾病和意外风险较高的特殊群体,是最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的群体。但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概率较高,属于高危群体,通常为意外伤害保险拒保对象。因此,丰富商业养老产品供给是当务之急。

  应对人口老龄化,光靠政府投入还远远不够,必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公益性质的老年人民生保障项目。有利于增加养老保障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自2014年启动以来,香洲区承保人数持续稳定增长,覆盖率从2014年-2015年的20%左右,提升至2016年-2017年的60%左右,再到2018年实现全覆盖,且每两年都有一个较大的突破,为全市老龄事业作出了贡献。

  香洲区统保人数从2016年的1.6万人提升至2019年的7.15万人,增长346%,受益老年人倍增。“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坚持“老人为本、服务至上、高效理赔、绿色通道”的服务理念,2018年,香洲区累计赔款355.3万元,赔付率达72.4%,较上一年上升2.3个百分点。

  多举措宣传推广

  提高老人保险知晓度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香洲区政府“群众满意、社会赞扬、政府放心、老人安康”的民心工程,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推动,不仅仅只是依靠政府出资和商业保险的赔付,让更多老年人知晓这项福利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2017年-2019年,香洲区政府连续三年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列为香洲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大力宣传。

  为有效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宣传落地,香洲区下发“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海报,并在海报中明确保障方案、理赔案例、理赔指引等,强化并普及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相关知识,明确了投保、理赔及服务流程。

  2019年,香洲区将8千份海报和6万张彩页,分发到各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在各居民小区公告栏张贴海报,将彩页发到每一位老年人手中,让更多人了解政府的惠民政策和老年人的权益,让项目成为众所周知的惠民实事,全方位开展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宣传。

  不仅如此,香洲区还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上线“珠海香洲”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平台加大推广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面到点”的宣传方法不断扩大政策性保险的影响力,持续推动宣传,覆盖人群不断扩大,让更多老年人子女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情况,将主要宣传对象从老年人群体扩展到年轻人群体中。

  以驻点服务精耕细作

  赢得广大老年人认可

  广泛宣传是为了让更多老年群众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这项惠民政策,驻点服务则让广大老年群众更好地享受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带来的实惠。

  记者获悉,从2018年起,香洲区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驻点服务工作。在各镇(街道)、各社区开设驻点窗口,确保驻点服务定人、定时、定点、定责,为社区群众提供相应的咨询、理赔等服务。目前各镇(街道)和70%的社区居委会已开设驻点咨询窗口,并在今年继续推进窗口驻点服务,力争全区126个社区驻点服务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办理保险的“第一公里”和顺利理赔“最后一公里”的服务。

  香洲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通过不断研究服务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在香洲区的持续良好发展,为“健康香洲”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的色彩。

  链接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服务对象及保险范围

  服务对象:香洲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保险范围:1、意外身故责任: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2、意外住院津贴:任何时间、国内任何地点。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溺水、动物伤人、烧烫伤等意外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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