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涉事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对该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五项安全问题:危化品中转间存放的稀释剂和洗板水没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危化品中转间房顶和前后两面墙不是实体墙,地面铺木板,没有防泄漏设施;危化品中转间没有使用防火门,门口没有张贴警示标志和公告牌;二楼车间使用的异丙醇、洗板水没有安全标签;二楼配漆间照明灯和开关不是防爆型。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涉事公司在4月18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逾期不整改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检查最后,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维护安全设施设备,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