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11时许,金湾法院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紧急来电,称其已与被执行人李某约定一点钟在香洲区某餐厅吃午饭,请法院的同志赶紧实施拘留。接到电话,承办法官召集团队成员及法警队的干警,匆匆驱车“赴宴”。
原来,自2018年6月1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且拒收法律文书、拒不申报财产。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朱某筹划了这场“饭局”,以督促其履行债务。
13时30分许,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金湾法院,申请执行人一同前往。在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李某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经金湾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使拘留,也无法执行到位。最终,经执行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金湾法院的法官和执行干警则通过不懈努力,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