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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监管

民众进山带纸钱爆竹等一律收缴

  本报记者 苏振华 马涛

  清明节临近,为共同打造文明清明,树立文明新风,近日,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民政局首次联合发文,加强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监管。清明节期间,各护林岗对民众携带进山的纸钱、烟花爆竹等物品将进行收缴,严防发生火情。

  据市应急管理局介绍,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此外,我市倡导文明、环保祭扫。提倡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先人。在清明节前后,市民切勿携带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我市各林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纸钱、烟花爆竹等将进行收缴,进山民众须予以配合。

  与此同时,我市还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做好表率,崇尚文明,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

  相关规定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等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有关人员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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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我市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到,传统的祭祀活动容易成为春季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祭祀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全年森林火灾总量的40%,有些地区甚至在一个小时内接连发生数起森林火灾,给当地林地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制图:于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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