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化名)是小丽的前男友。恋爱时期,小天多次以520元、1314元金额的红包向她表达爱意。一年时间,小天陆陆续续向她发了约5万元的红包。
不过,在分手当天,小天要求小丽写下欠条。一年后,前男友将小丽告上法庭,要求归还5万元。
日前,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丽归还小天25000元。理由是部分转账确实有赠予性质,但小天转账前提是希望和好,目的没达到。因为公平考虑,酌情要求小丽返还50%。
判决后小天不服提出上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16年10月,小丽在一个交友网站上认识了安徽人小天。那时小丽23岁,在丽水上班;小天29岁,在杭州做生意。
虽然身处不同城市,但两人相识后感觉很合拍。于是,很快确定关系,开始了一段“异地恋+网恋”的生活。
因为不能陪伴在女友身边,小天经常给女友发微信红包。
每到特殊的日子,“520”“1314”这些“爱意红包”他发了不少。另外,只要小丽向他倾诉工作上的烦心事时,他也会给她发红包,给个“小安慰”。
有一回,小丽因为工作上遇到了烦心事,连续好几天都没有理小天。为了让女友安心,也为了给她安全感,小天当即给小丽转了10000元。
虽然小丽和小天谈了一年多恋爱,但因为异地的缘故,两人总共也就见过两次面。
渐渐地,小丽开始对这段感情有些排斥了,她想分手。
2017年11月25日,两人在杭州见面后,小丽坚定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说不想再继续这段感情了。
眼见已无可能,小天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格式欠条,要求小丽填写——经他计算,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他一共给小丽发了31次“红包”,共计金额50000元。
小丽极不情愿地在欠条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2018年底,小丽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一纸传票:小天拿着那张欠条,把她告到了法院,要求她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