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
山西作家玄武的《种花去》,退居到城市边沿在庭院中种植花卉,培育植物,间杂对乡野的观察,以验证反都市化生活的某种可能。
作者对自然观察的记录,草木植物的描摹,在当下的散文中并不罕见,而对于《种花去》这本书而言,贯穿其中的躬耕气息却构成了独特所在。其实,劳作本身就直接构成了人与大地、人与自然的亲密交换关系,在最朴素的生产劳动中,劳作的辛苦必然让位于大地的馈赠与自然的浸润。
院落虽小,玄武却通过一室而观天下,除了珍爱的玫瑰之外,他还手植了樱桃、葫芦、茉莉、花椒等。无论是培土、种子选择、肥料自制,都自有心得,虽然在劳作之际,会被枯枝扎破肌肤,会被蜜蜂叮咬,却乐在其中。他甚至还自己动手,用干玫瑰花泡酒,自命名为“玄酒”,邮寄给远方的朋友和上大学的女儿品尝。英国诗人萨松有“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之句,以此配合玄武的劳作及得意,甚佳。
除了庭院种植之外,《种花去》还涉及了田野考察。考察的对象多为古木植物,范围则不定,既有居所附近的荒山土坡、故土村庄,也有太原附近的群山和寺庙。出于对“文学是一种介入”的践行,玄武的田野观察抛却了常见的客观性而具备了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这种“执情强物”的介入方式,使得其笔下的草木山川常含悲色,隐有瓦釜雷鸣之音。如本书中的《庞泉沟》《水沟空》《飞鸟殇》《树花碎》等篇,但见草木山川被人类的野心收割,一片狼藉之处,恰有大恸生焉。然而植物是顽强的,虽被破坏,却依然可以重生,仍然可以带给我们欢喜。《雨夜韭》《春芽长》《核桃皮》等短文中,草木植物带来的欢喜,迢迢不断,如春水自流。
与作者早期的叙事散文以及历史题材写作相比较,《种花去》在文章体式和风格上体现出作者有意为之的立场转换。在行文表达上,玄武去除了形容词、副词,前置定语或者后置定语也被免除,不足千字的文章,动词和名词直接出场。这种直击的方式传达出作者欲追求“闪电在野”的审美效果,如刺客从怀中抽出短刃,爆发力惊人。不过,这种爆发力特别需要语言的功力作支撑,如何在力与美之间寻找平衡,是玄武的短文之作以后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