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逾36亿元
2014年8月,刘某听说在沈阳华玉黄金贸易有限公司参加黄金理财,月月有利息,投100万元一年可挣12万元。受此诱惑,刘某四处筹钱借来20万元投资。然而对方承诺的“每月返还2分利”只兑现了半年左右,2015年1月初返利中断,刘某血本无归。
2015年1月20日,数百名投资者来到华玉公司讨说法,发现人去楼空,“华玉黄金”案浮出水面。
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在不具有金融机构资质的情况下,华玉公司以购买黄金为名,以每月1.5%至3.5%的高利息为诱饵,虚构将资金投资于矿山、股权、公司要上市等事实公开招揽集资。
经确认,华玉公司累计诈骗3824名投资人共计36亿余元,案发前返还27亿余元。扣除已支付的利息及受害人所持有的黄金价值,该公司实际骗取被害人5.3亿余元。
三招成功“洗脑”
据了解,“华玉黄金”有两种理财模式。一种是投资人买走黄金,公司返利给投资人。例如,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购买黄金,投资人自己拿走,公司再“原价回购”并如期返利给投资人,利息约2%。还有一种返利更高的模式“黄金托管”,投资者手里没有黄金,公司托管,利息再加1.5个百分点。
华玉公司主要利用三招营销模式对投资者进行“洗脑”。
第一招,豪华装修、做大排场营造“实力”。第二招,只说回报不提风险,甚至宣称响应国家发展政策。第三招,带客户出国考察增加可信度。
远离所谓“高额回报”
警方表示,“华玉黄金”案件暴露出监管不足。办案法官和检察官表示,工商机关除了注册,对公司的后续运作、经营也要跟踪掌握。此外,金融部门也应加强监管。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周维强周维强等认为,华玉公司这样的非法集资企业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建议设立预警机制,建立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网络,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将监督端口前移。
警方提醒,投资者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远离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