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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公告

  现有原房产权利人李启玲(李啟玲)就其名下坐落于斗门区斗门镇坑尾里17号、斗门区斗门镇城里街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粤房地证字第0953911、0953915号),向我中心提出遗失(灭失)补发申请,根据《珠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至我中心,期满无异议,原证作废,我中心将核准补发新的权利证书。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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