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名女乘客在当天上午乘坐湖南永州至深圳北站的G6078次列车时,车票标注的座位是靠过道,其上车后未按照车票上的座位落座,执意坐在靠窗的邻座位置。现场,列车员与霸座女乘客反复沟通,要求其对号入座时,却遭该女子反驳,坚持霸占座位不肯让座,并一再争论“我票上面写了我是过道的座位吗”。在将近两分钟的争执中,该女子始终未起身让座。
事情发生后,铁路公安介入调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了调查及处理结果,事情发生后,衡阳铁路公安处经广泛调查取证,查明:周某某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铁路部门20日对外发布消息称,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