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1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公告(金湾)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卢锦念现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金湾区西湖城区金铭东路383号地下室526、691号车位的房地产权登记。卢锦念为非本小区业主,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重点
   第03版:现场
   第04版:街坊
   第05版:法治
   第06版:情报
   第07版:理财
   第08版:好彩
   第09版:中国
   第10版:国际
   第11版:文娱
   第12版:体育
   第13版:科技
   第14版:养生
   第15版:读书
   第16版:书斋
中国无人入选
未考虑出售国米
“国门”赵丽娜重归国家队
希腊“疯狂老板”被禁入赛场三年
补发公告
公告(金湾)
通 告
补发公告
补发公告
公 告
补发公告
补发公告
补发公告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