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3月1日,美平社区一名事主报称,其于某日中午在某中学宿舍用手机上网,在QQ上被人以销售手机的方式使用支付宝转账诈骗了5628元。
事件二:3月3日,沙美社区一名事主报称被人在微信上冒充其女儿对其进行诈骗,其通过微信转账和发红包损失1000元。
事件三:3月5日,沙美社区一名事主报称于1月5日在QQ上认识一个QQ名为“月亮”的好友,随后两人加微信好友。期间被对方以交往等各种理由先后通过微信转账转给对方28734元。2月18日对方称父母不同意嫁太远,不想与其浪费时间后失联。
事件四:3月7日,美平社区一名事主报称其在某小学内被陌生微信以能贷款或帮助强制开通支付宝“花呗”功能为由,其通过微信扫描对方二维码先后两次转账共1680元后被拉黑。
事件五:3月9日,沙美社区一名事主报称其接到陌生电话13533147368冒充其老总要送礼,要求其通过微信先后两次给对方微信转账共5000元,后与其老总核实没有此情况,才发现被骗。
事件六:3月10日,美平社区一名事主报称在其住处接到一个自称支付宝客服人员电话(17178485559),对方称其快件丢失了加倍赔付,然后其按照对方提示并提供给对方短信验证码,先后四次转账给对方总共22350元后发现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