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7年,黑龙江省建工集团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建工公司”)将斗门区某商住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水电安装等施工项目,发包给包工头董某安,工程总价三千多万元。
之后,董某安招用了13个班组进场施工,从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董某安拖欠杨某等324名工人的工资共计740多万元。多次索要工资未果,杨某等工人于是携带《欠薪明细表》到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2018年1月9日,斗门区人社局向董某安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董某安未按指令要求履行义务。1月15日,斗门区人社局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并将相关材料移送斗门区检察院备案。
2月14日,斗门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