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振华)金秋时节,又到开学季,子女教育阶段发生了变化,家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修改?有哪些要点需加以关注?在境外接受教育家长是否也可享受该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9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发布相关操作指南,提醒辖区纳税人缴费人正确操作。
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名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也可享受。
在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的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谁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机关表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孩子幼儿园毕业近期上小学,家长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修改已填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间吗?
税务机关强调,不能直接修改。由幼儿园升入小学,属于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要新增一条9月起的小学教育信息。
教育阶段发生变化,指由幼儿园升入小学、初中升入高中、高中升入大学专科/本科、后续升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这种情况下,切忌直接修改原有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由小学升入初中,教育阶段未发生变化,仍属于“义务教育”。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新增子女教育信息,只需在原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录中进行修改。
子女高中毕业,刚上大学,今年7月-8月能否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机关指出,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
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期间,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这就不可以了。这是因为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同样的,子女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也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需要注意,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在境外接受教育,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