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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减少群众外地就医负担

我市试行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

  制图:张一凡

  为将医疗技术尽快应用于临床,增加我市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珠海患者就医需求,8月13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涉及口腔、乳腺、细胞、甲状腺、结膜囊肿等医疗技术服务。《通知》自9月1日起在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行两年。

  □本报记者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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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制定试行价格

  本次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锥形束断层扫描、盆底功能超声检查、乳腺超声扫查全容积成像、骨转移瘤治疗、精子活性氧检测、唾液胃蛋白酶检测、抗神经元抗体谱测定、人类红细胞RHD基因分型检测、全自动病理组织/细胞特殊染色及诊断等。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和价格管理的基础和依据。《通知》提出,试行期间,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试行价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计划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项目价格须报市医保局备案,同时登录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填报价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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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医疗技术临床使用

  医疗服务价格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关系着公立医疗机构和医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据了解,随着医疗科技的蓬勃发展,新医疗技术迭代升级很快,但医疗服务项目的新增却不能及时跟上。自2019年以来,市医保局全力推进新增价格项目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制定价格,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加快创新医疗技术临床落地使用。2020年,该局完成新增56个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试水”。2021年底,省医保局首次公布214项新纳入和修订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在全省率先对这214个服务项目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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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少群众外地就医负担

  “新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先由公立医疗机构报市医保部门申请立项,再由省、国家医保部门审批,确定的新增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等级和城市发展水平等进行定价,试用两年后,再由市向省申请进行效果评估论证,如技术经市场验证后安全性不足、市场需求量不大等就会叫停项目。”市医保局局长程智涛表示,定价后,珠海公立医疗机构可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新医疗服务项目,减少群众外地就医负担。

  《通知》还提出,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费用清单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强制或诱导服务消费。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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