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场舞、广场卡拉OK成为众多爱好者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它不仅能锻炼身体,还成为老年人退休后的一种社交活动。但随着此类活动的爱好者越来越多,活动时音箱发出的噪音也同时困扰着周边的居民。噪音给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如何解决?参与者和被影响者之间的矛盾该如何协调?本期《民生新观察》,邀请香洲区政协委员禹华超、珠海传媒集团首席评论员李勇智,与主持人柴荣一起进行探讨。
文字:本报记者 康振华
摄影:本报记者 吴长赋
广场娱乐活动噪音扰民现象普遍
近日,晚上7时30分,珠海传媒集团记者来到香洲区华发健身广场,还未进入广场,就听见各种乐器的声音不绝于耳。广场各个角落被很多“娱乐小团体”占据,有的跳舞,有的用一个显示器、一个麦克风、一个将近1米高的大音箱搭建出简易的广场KTV。音乐的旋律,舞曲、歌曲混杂在一起。不少散步的市民和附近居民表示,虽然意见很大但也无可奈何。
“广场KTV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各位嘉宾平时有注意过吗?其实大家在广场跳舞也好,唱歌也好,都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周边居民也表示可以接受,可以理解,那他们之间的关键矛盾点在哪里?”
对于主持人柴荣的提问,禹华超表示,怎样平衡好、照顾到各方诉求,不仅是跳舞者和被扰者之间的事,也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考题。之所以成为考题,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广场舞爱好者的适度与其他居民之间的包容问题,一个是政府管理部门与广场舞爱好者及其他居民之间的回应、管理、公平相待等问题。广场舞爱好者与其他居民有同理心,能降低音量,或采用更温和的方式不扰民,就不会产生冲突,政府部门也无需介入;可如果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引起居民投诉,相关部门就必须深入调查,依法调解、治理因此引起的矛盾冲突。
李勇智对此表示,晚上出去散步,基本上在有广场的地方,都能看到跳广场舞和唱广场KTV的市民。而且,广场上唱歌的人越来越多,设备也越来越强了。唱得好听一点的还好,那些唱得难听的,对周围的人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不管唱得怎样,发出较大的噪音,对于那些散步的人和附近居民来说,就不堪忍受了。在广场上跳广场舞以及唱卡拉OK,和居民对宁静生活的需求之间造成了矛盾冲突,找到一个平衡点才能减少双方的矛盾。
如何防止“斗大声”?
广场上由于唱歌的团体较多,相互之间产生影响,为了方便自己,就纷纷把自己的音响音量调得更大。就出现了“斗大声”的情况,如何管理和协调比较好?
对此,禹华超表示,治理“斗大声”噪音扰民,既要做好“堵”的工作,也要有更多“疏”的办法,这样才能实现多方共赢。一方面,要给“斗大声”立规矩,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斗大声”噪音污染专项治理,对每一起公共场所娱乐活动噪音扰民,都要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惩罚,在持续高压态势下,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严堵的同时还应适当疏导,比如,政府部门应加大公共娱乐设施及场地建设的投入,对公共设施进行有序开放,丰富民众的娱乐生活,并为广场舞爱好者提供适宜的场地。
李勇智表示,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对公共设施进行有序开放,丰富民众的娱乐生活。给广场舞、广场卡拉OK爱好者提供场地,比如社区文化中心有跳舞唱歌的场所。但这些场所数量有限,面积不够。所以,对解决广场卡拉OK扰民现象来说,一是挖掘现有的一些场景设置潜力,提高利用效率,通过延长开放时间,让他们能够转移到专门的场所里面去活动。另一方面,要根据法律法规,对噪音扰民进行严格惩处。
以群众管理群众开展“猎音行动”
记者采访发现,对于治理广场噪音扰民的问题,金湾区红旗镇建立了管理新模式,“以群众管理群众”开展“猎音行动”,让跳广场舞的群众以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其中,感同身受,共同治理。
金湾区红旗镇采取的“猎音行动”管理新模式,新在哪里?这种模式有哪些优势和特点?市民遇到噪音扰民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有没有既能满足市民对文化娱乐的需求、又能还“静”于民?
禹华超对此表示,堵而抑之,不如劝教导之。“猎音行动”把社区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将“广场舞大妈”从服务对象变为工作力量,成为文明城市的政策宣传员、民情收集员、矛盾调解员,这也是充分发挥群防共治力量,共同建设美丽平安幸福珠海的应有之义。
广场舞队伍是基层自发组织的、具有高活跃度、广泛存在的群众性团体,“广场舞大妈”往往是一群有特长、有热情、善协调、正能量的女性,广场舞是凝聚群众力量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治理主体,每个人都要面对其他利益主体,需要有理性协商的能力,所以,让“广场舞大妈”以参与者身份参与治理,感同身受,可操作性强,值得推广。
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宁,事关千家万户。每个人都可能是噪音的制造者,也可能是噪音污染的受害者。只有真正做到政府治理和社会监管、法律规范与个人文明自律的良性结合,才能汇聚治理合力,推动社会共治,让大家共享一片安宁的空间。
李勇智对此表示,珠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5年)第十四条提出,要加强公共场所噪声监管,细化公共场所管理要求。要求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加强市民自发性健身娱乐降噪引导,2025年年底前,协调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公园管理中心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履行管理责任,出台市民开展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规范指引。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通过推广使用无线耳机或定向音响设备、登记备案活动团队等方式引导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规范娱乐健身行为,可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鼓励建设广场舞视频监控预警设备。此外,针对噪声扰民报警和投诉居高不下、使用处罚手段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区域,应开展联合专项治理行动。
禹华超表示,广场舞噪音扰民入法,也是希望跳广场舞的居民加强自律,换位思考,自觉处理好广场舞扰民问题,同时也是希望其他居民不要擅自破坏和影响广场舞者的情绪,凌驾于法律之上。靠共治、善治和法治舞出“广场”的和谐,广场舞再也不用贴上扰民的标签,公共社会环境会更美、更好、更值得留恋。
另据悉,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当我们遇到生活噪音时,一般可以先尝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如沟通无效,噪音继续发生,那么在个人收集证据的同时,也可以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的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