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施展华 通讯员沐一)一男子怀疑女友出轨,请人帮忙调查“情敌”,还将资料交给了“情敌”的妻子,被“情敌”告上法庭。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宗人格权纠纷案,判令该男子删除持有的涉隐私资料,向“情敌”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阿涛和小美是情侣。有一天,阿涛打了小美一耳光,小美呼救,其同事老陈下楼阻止。阿涛怀疑两人有“私情”,去电恐吓、威胁老陈,两次前往老陈的单位进行警告,调查获取了老陈近一年的酒店住宿记录,跟踪偷拍了老陈的私生活视频和照片,并将这些资料送给老陈的妻子。
老陈认为阿涛的行为已严重扰乱其私生活,遂起诉要求阿涛删除已获取信息、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阿涛称,视频照片都是在公共场所拍的,不算隐私。
法院审理认为,老陈的酒店住宿记录属于私密信息,其私人生活视频照片均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拍、偷录的。阿涛以非法手段收集老陈的私密信息、跟踪监视老陈私人行踪、偷拍偷录老陈私生活镜头,还将上述案涉资料特意交给老陈妻子,意图挑起老陈夫妻关系矛盾,严重影响了老陈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老陈的隐私权,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