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景璐)6月12日,香洲区教育局发布提醒:收到需参加分流选报信息的户籍新生,须在6月12日16:00-13日14:00,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或通过微信公众号“香洲教育”登录系统选报学校。
6月11日上午,香洲区教育局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和短信公布户籍新生拟录取学校。未获拟录取的户籍新生收到的是需参加分流选报信息。选报不分先后,家长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报学校,逾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选报同一学校人数未超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选报同一学校人数超空余学位数时,按户籍生学位安排顺序排序。未在规定时间进行选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报机会。
第一轮选报结束后,招生系统将反馈香洲户籍生第二批拟录取结果(按户籍最后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第二批仍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香洲户籍学生需在“招生系统”中进行第二轮选报。该轮选报结束后,仍未能安排的户籍新生,由香洲区教育局随机派位安排学位。
7月8日,“招生系统”将反馈非香洲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7月8日-19日,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可到香洲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申请复核。这期间,家长补办的社保、学历、职业资格等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反馈的,均视为有效。
7月25日,香洲区教育局将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8月5日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