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毅槿)珠海公交车驾驶员李永强、郭锦庆、陈学艳3人路遇汽车着火时,冷静应对、处置得当,避免了火势进一步蔓延,保护了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6月5日,3人被珠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
4月11日20时许,市民余先生在驾车经过珠海大道东洪湾大桥辅路路段时,发动机突然着火,车头冒出滚滚浓烟。余先生见状,立即靠边停车并打电话报警,然后拿出灭火器灭火,但是火势却越来越猛。这时,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前山分公司驾驶员李永强正驾驶B4路公交车路过现场,他马上靠边停车,向乘客做好解释,便拿起车上的灭火器跑去交给起火汽车的司机,自己又回到车上拿起另一支灭火器小跑过去,两个人对着起火点喷射。两瓶灭火器用完,仍没能控制住火势。驾驶826路公交车及K9路公交车的驾驶员郭锦庆、陈学艳也加入到“灭火大军”中。他们将自己车上所有的灭火器都拿了下来,轮番对着起火点喷射,控制住了火情。不久,消防车赶到现场,消防人员将火焰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