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涛)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下简称“土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申报“土专家”需满足哪些条件?一起来了解!
遴选推荐对象及条件
遴选推荐对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农村、长期服务于农机使用一线,具有一技之长和丰富经验,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农民实用型农机人才优秀代表(不含公职人员),统筹兼顾服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各产业的农机从业人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专业素质过硬。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才能:农机具研发改进、农机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须获得相应证件)、农机故障诊断维修(一般应获得高级技能证书)、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农艺融合、农田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智能农机装备应用等。
实践经验丰富。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从事农机化技术推广、生产服务、运用管理等相关工作7年以上。
带动效果明显。热心公益,愿意为新机具新技术公益性示范推广工作提供支持,善于凭借农机专长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业生产难题,在推动机具创新、引领农机化技术运用推广、带动群众致富、规范参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获得农机化相关科研推广成果、劳动技能竞赛奖项、工作成效认定等人员和符合评选条件且已获评“广东农村乡土专家”的人员优先考虑推荐。
遴选推荐程序
市级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内各县级农业农村局开展“土专家”人选遴选工作,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村、镇两级和有关方面提名,广泛征集相关方面意见,产生农机“土专家”推荐人选,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推荐。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厅。
省厅汇总审核各市推荐人选,组织开展推荐人选的评审、遴选工作,产生“土专家”人选,形成“土专家”名录,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