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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启动

企业、团体和个人如何自荐?

  本报讯(记者马涛)在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团体、个人请注意!近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官网获悉,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开始了。企业、团体和个人可直接填写申报表自荐。其中,捐赠专项款物(实际到账)人民币(含物资折款)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将授予金杯。

  据了解,本次活动认定对象为在2022年度(即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团体、个人。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设金杯、银杯和铜杯。

  各地级以上市乡村振兴局或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6·30”办)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拟认定对象,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乡村发展基金会、省扶贫开发协会、省教育基金会负责推荐拟认定对象。企业、团体和个人也可直接填写申报表向省“6·30”办自荐。

  省“6·30”办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初审、整理,确定候选名单,并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评委会,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然后将拟认定名单征求省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在相关网站公示。最后将拟认定名单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获得“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表扬,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全省范围内公告。

  据介绍,“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金杯、银杯、铜杯的认定,以认定对象2022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及参与“6·30”活动事迹为主要依据。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向全省各地捐赠接收单位捐赠“6·30”活动专项款物(实际到账)人民币(含物资折款)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授予金杯;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授予银杯;5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授予铜杯。分年度捐赠款物的,按2022年度实际到账资金(含物资折款)计算。

  据悉,开展“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是弘扬善举,推动“6·30”活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企业、团体、个人可关注“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公众号填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23年5月2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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