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兜住疫情之下失业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今年7月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明确新设置失业补助金,同时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日起,主动辞职或是领完失业金仍没找到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到774元/月或232.2元/月的失业补助金;同时,扩大保障范围的失业保险金也开始发放。
失业补助金
申领需两个条件
主动辞职且领不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期限领满了还没有找到工作等两类人员,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分为两个档次
232.2元/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可领到232.2元/月。
774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领到774元/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可领到774元/月。
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最长时间是6个月。
12月31日前为申请时间
线上线下均可申领
申请失业补助金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粤省事”或“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或到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申领,无需提交其他材料。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没有办理社保卡的申请人可先到我市61个银行网点办卡。
失业保险金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市还有一项执行发放多年的失业保险金。
《关于实施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提出,从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领取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无需自己申请失业保险金,社保经办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自动发放。
标准:1548元/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珠海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即1720元×90%=1548元/月。
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上限为珠海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乘以24,即33024元;下限为珠海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376元。
失业保险金发放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制图 张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