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外来务工人员李某等11人受雇于严某,从事路面翻新铺装工作,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工资计算方式。工程完工后,包工头严某迟迟没有支付11名工人共计3万余元工资,而后还不见了踪影。
香洲区法律援助处第一时间受理了李某等11人的申请,经审查其符合申请条件,决定马上给予法律援助,指派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兰承办此案。经与李某等11人充分沟通后,在当事人均从老家返回珠海后,高兰于今年4月正式向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包工头严某及工程发包公司诉至法院。
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高兰与调解人员不懈的努力,被告人严某的发包方陈某最终同意替严某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并保留向严某追偿的权利。
今年6月12日下午,李某等11人与陈某来到区人民法院,在法院调解人员及高兰的指导、见证下,陈某现场支付了李某等11人被拖欠的工资共3万余元。至此,这起拖欠了两年多的农民工工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