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写:本报记者 王 芳
摄影:本报记者 李建束
这些情况
可在珠海参保
2019年11月29日,国家出台《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20年1月1日起,持有我市居住证的两类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
参加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月缴费标准分三档
据了解,参加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珠海财政将按个人缴费额的65%给予参保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按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月缴费标准分为60元、100元和120元三个档次,对应每月参保缴费补贴为39元、65元和78元。
参加珠海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60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按月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可领取珠海养老金。珠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目前每人每月430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参加珠海市基本医保:
享同等门诊、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珠海市基本医保的港澳台居民和珠海人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珠海市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数 字
4074名港澳台居民
已参加我市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澳门回归以来,珠澳两地在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领域的交流更为密切。珠海市一直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本市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目前,已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4074人,按月领取养老金1106人。
提 醒
参保方式简单便捷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在珠海参保办理方式简单、便捷,经办服务已延伸至各村(居)委会。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本人居住证原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可到税务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