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事患儿家长发出的举报信显示,2018年10月,未满一岁的患儿李某某因腹泻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检测被认定为重度牛奶过敏。医生陈某某推荐某款氨基酸配方粉,并开具处方。此后,这名家长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民药房等地购买这款配方粉,直至今年9月得知这款配方粉因故被厂家召回。其查询发现,这款配方粉只是固体饮料,怀疑产品已对孩子身体造成损害。
郴州市有关部门调查认为,这起事件暴露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便民药店、医生处方权及参与违规推销活动存在管理缺失等问题;医生违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经销商以“固体饮料”充当“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销售,属虚假宣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8日,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所有涉事责任人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进行调查,从严处理。其中,对当事医生陈某某、刘某某两人先期停止执业一年,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