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布了拟将南水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费调整的三种方案:方案一、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方案二、居民0.90元/吨,非居民1.30元/吨;方案三、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0元/吨。
《通知》给出的调价原因为,自2009年11月1日至今,南水水质净化厂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一直未作调整,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按0.81元/吨收取,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按0.90元/吨收取;自2015年1月2日以来,高栏港区财政一直是按2.43元/吨的价格向南水水质净化厂补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财政补贴差距太大,财政负担过重。
《通知》还公布了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包括居民代表3名,企业、医院和学校代表6名,高栏港区供水所和南水水质净化厂代表各1名,高栏港区现代产业发展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区法律顾问室代表各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此外,还有来自高栏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的几名听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