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新的单位还不到一年,现在怀孕了,请问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梁小姐问道。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医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按照政策,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相应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参保职工在本市二级及以下生育协议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不自付;在本市三级协议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该负责人表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生育津贴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此外,产假津贴的具体支付期限为:顺产98天,剖腹产1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