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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考招生制度即将改革

拟从明年初一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目前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中
各科的卷面分值和纳入录取总分的权重比例
  本报讯 (记者廖明山 王晓君)14日,珠海市教育局发布《珠海市教育局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中。据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从2020年初一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2023年正式实施新的招生录取政策。目前,初中在校生中考继续按当前政策执行。

  初中学业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形式呈现

  根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13个科目。

  英语听说考试、体育与健康、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并于当年5月底前完成;生物实验操作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进行;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进行。

  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形式呈现,避免分分计较、过度竞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个科目以分数呈现,其中理化实验操作分值占各科目总分的10%;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3个科目以等级呈现,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4个等级,各校以在校生为基数,评为A等级的学生不得超过20%,严控评为D等级的学生人数,其他等级不设比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满分为800分

  目前,在中考的计分方法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体育科目的成绩,计入珠海中考总分,满分为605分。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满分为800分。

  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将等级科目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条件,将录取计分科目总分作为学校录取的择优条件。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等级科目要求,在等级科目与综合素质评价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此外,从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优化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此外,我市将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实际,优化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其中,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其中珠海女子中学只招收女生)面向全市招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按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按招生计划的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区、金湾区和高栏港区招生。珠海市第四中学面向横琴新区、香洲区和高新区招生。

  此外,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继续将7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将5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所有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设单独志愿批次,并采取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

  目前,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szsb@163.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4号楼210室,邮政编码:519000。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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