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销毁的102艘涉渔“三无”船舶,均为渔政部门在日常执法中依法查获没收,主要是涉及非法电鱼、非法捕捞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规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该批“三无”船舶未经检验,擅自下水作业,其安全设备配备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与此同时,也给海上治安、水上交通安全、反走私、反偷渡等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为了防止“三无”船舶再流入市场,造成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渔政部门依法对这批非法船舶进行了公告,并报请市财政局同意后,决定作销毁处理。
截至10月底,今年我市渔政部门共查获各类渔船违规案件453宗,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海警部门移送案件5宗,与公安、海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获涉刑非法捕捞案件3宗。在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中,共计收缴涉渔“三无”船舶及排筏159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