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一天收20多条广告短信
杭州市民王女士最近非常烦恼。她向记者展示了进入11月以来一个多礼拜收到的短信,从“降价”“领券”再到“赠礼”,各种商家广告内容应接不暇,几乎全与“双十一”促销有关。
消费者吴森告诉记者,从半个月前开始,他的手机就收到各种促销短信,最多一天收到了20多条。“这些广告短信常常把重要的短信层层覆盖,特别耽误事儿。”
一位电商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商家都有消费者的手机号码,在重要促销节点,发送广告短信往往成为必选项。
■推送成本低 退订很麻烦
奇安信网络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裴智勇介绍,商家发送广告短信使用的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有些是商家自己收集积累的,有些是其他机构倒卖的。商家发送广告短信,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找运营商发送,另一种是通过中介或代理公司发送,后者更常见。
记者了解到,这些密集的短信推送,很多都是通过短信群发平台进行的。在网上搜索相应关键词,能找到许多短信群发平台。一家名为“你我时光”店铺的客服,给出100元1852条、500元10205条、1000元20833条的价目表,相比正常的短信资费便宜很多。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特聘专家陈威说,退订一家商户的广告短信比较容易操作,但如今发送广告短信的商户很多,一一退订就比较麻烦。
■未经同意就发广告违法
针对广告短信退订难的问题,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湘南认为,应该让消费者有前置选择权。“也就是说,商家得先请求,用户同意才能发;用户不回复视作不同意,不能发。”
业内人士认为,广告短信满天飞,反映了一些商家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消费者对信息的自主选择权。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对违反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实际上,很多商家群发广告短信的行为并未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