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会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科负责人通报了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情况,收运单位珠海市海宜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报告了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不配合餐厨垃圾收运等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文件措施,目前已开通专门收运线路20条,免费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各区(不含海岛),日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约110吨。
随后,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分别向被约谈单位告知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违规的处罚措施。被约谈单位现场逐一表态,表示将积极配合,尽快整改。
《珠海经济特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于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处置,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餐饮企业的餐饮垃圾应当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违者将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