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考四个类别不得兼报
我省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省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四个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
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统考涵盖的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省统考。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未填报省统考类别的,逾期不再补报,不安排统考。
艺术类文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艺术类理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值得注意的是,考生报考时需留意并按照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如文理兼招、理科(文科)。凡是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专业要求的,一律不接受理科(文科)考生报名参加该专业校考。
校考组织将更加严格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方面,美术和广播电视编导同为2019年12月1日,音乐为2020年1月2日至13日,舞蹈为2020年1月14日至19日。考试地点设置方面,音乐和舞蹈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播电视编导在华南农业大学,美术考点设在各地市,具体地点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
《办法》还对校考工作做出原则性安排,对校考的组织把关将更加严格。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书法学、中国画和摄影除外)、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