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横琴新区管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详细解读相关政策及具体实施流程,目前报名踊跃,已收到报名表506份。
□本报记者 戴丹梅 钟夏
制图:于仁智
四大核心内容
1
明确申请条件
明确港澳导游及领队在横琴申请执业的条件,即主要针对已经取得香港、澳门导游证或领队证的港澳居民。
2
实现高效换证
实现港澳导游及领队高效实用的换证程序。明确“申请—受理及审核—培训—认证—换证”申请流程,核心环节包括培训和认证,培训内容主要根据内地导游资格证与港澳资格考试内容差异设置,认证形式以现场测试为主。
3
体现鼓励性导向
体现对港澳导游及领队来横琴执业的鼓励性导向。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参加相应培训,认证合格并取得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持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在横琴执业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当年度带团满30天、满45天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
4
提出监管措施
提出对港澳导游及领队执业的监管措施。取得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签订《执业承诺书》,接受珠海市横琴新区旅行社委派,方可在横琴新区内执业。目前,横琴有9家旅行社具备委派条件。
两大利好
一方面,有助于推动更多港澳旅行社开发和推广“一程多站”旅游产品,有效延长旅客在港澳与横琴的逗留时间。
另一方面,将提升港澳导游及领队进入内地发展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横琴与港澳旅游产业互补、市场错位、协同发展、客源互送,共同参与到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发展当中,促进区域旅游发展更具活力。
背景
今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复《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港澳合法导游、领队经横琴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换发证件,在自贸试验区所在设市区(或自贸试验区)执业。
该《实施方案》出台,是珠海以点带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整体工作的先行先试,也是推进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的最新实践。
进展
已有506人报名
横琴新区已于16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港澳导游及领队在横琴新区执业岗前培训的通知》,截至18日10时,共收到报名表506份。
横琴新区计划23日开展首期培训,培训规模为30人,为期3天,包括16个课时理论培训及8个课时横琴实训。培训及考核认证完成后,最快可于25日领取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届时第一批港澳导游、领队将于“十一”黄金周在横琴开始执业。
声音
“通过实现港澳导游及领队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执业,将极大地促进三地旅游业界的跨区域合作与互动,有效降低因为制度差异化所造成的执业成本。”
——横琴新区党委副书记李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