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申请资助学生需填写相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有关学校办理资助申请手续。申请补助时需根据学生不同情况提供的材料,其中包括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五保金领取存折等。
在认定时,重点考虑以下几种情况(需提供有效证明):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据了解,不同阶段学生的资助项目和标准各有不同,分别为:学前教育阶段保教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即每人每学期不低于750元);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分为两类,分别是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元,小学特困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元,初中特困学生每人每年75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中职教育国家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