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7时39分,一辆粤C牌长城小车从西部沿海高速斗门收费站驶出,被在此开展整治行动的高速交警拦停。蔡警官刚走近车窗,就闻到司机身上的酒气。他立即让司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5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
一大早就喝酒?原来,司机陈某是前一晚喝的酒。家住斗门的他前一天开车到中山办事,晚8时跟中山的朋友吃饭,期间喝了几两自酿米酒。他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就在朋友家里住了一晚。13日一早起来,他感觉没有酒气,便开车回斗门,结果刚下高速就被交警拦下。
在陈某被查之后的半小时内,同一地点又有3名司机因“宿酒”驾车被查。司机曹某、甘某、郭某同样是12日晚间喝了酒,13日一早开车被交警拦下,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分别为20到26毫克/100毫升不等。
上述4名司机均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每个人身体对酒精的分解能力不同,第二天如需驾车,前一晚不宜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