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一条题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维权的!》的网络视频在B站上引发网友关注,视频发布人是UP主“敬汉卿”。
在视频中“敬汉卿”吐槽,自己用了22年的名字被他人恶意抢注,对方还给自己发了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其支付“敬汉卿”的商标购买费用或停止使用“敬汉卿”的名字。截至6日10时,相关视频浏览量已突破1400万,近20万网友参与线上讨论。
记者调查发现,“敬汉卿”的商标所有人共有7家,而此次向敬汉卿发材料的是一家工商注册地在安徽芜湖的电子产品销售商。除“敬汉卿”外,该企业还拥有或尝试申请了102个商标权利。
在走访中记者得知,商标抢注者会利用网络上的公开资料对自媒体人和手机APP的名称实施“撒网式”注册,一旦“网”里的商标对应者“火”了,就上门要求其支付高额的商标权利使用费或逼迫其更名。
长期从事商事诉讼的律师陆阳告诉记者,一些公司成为“职业抢注人”,因为商标信息都是公开的,他们只需要查询哪些较有名的项目或类别没有申请注册,就可以抢先注册。
“注册商标只需要一两千元,但转让出去得到的收益却是注册的几十倍。”在陆阳看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日益多发。
记者了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内容包括商标法第四条的具体适用情形和考虑因素,以及明确针对恶意注册进行警告和罚款两种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和罚款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