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6月,市卫生健康局对我市136家开放营业游泳池水质进行随机监督抽检,并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数及浸脚池水余氯等七项指标进行检测。
本次监督抽检结果如下:全部七项检测指标均合格的94家,合格率为69.1%;不合格的42家,不合格率为30.9%。其中,余氯不合格的26家,余氯超标问题比较集中。
据了解,余氯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游泳场所未采用自动加药装置、投加含氯消毒剂不规范造成的,余氯偏高会刺激眼睛等敏感部位,余氯偏低则达不到消毒效果,易造成微生物超标。
针对这一情况,市卫生健康局8月2日下午召开游泳场所监管工作会议,对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导规范管理、落实消毒制度。
会议要求,该局各综合执法支队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不合格泳池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该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